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
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: | ||
1. | 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明定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,並於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及「董事選舉辦法」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公司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,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、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。 | |
2. |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,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,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而定。 | |
3. | 本公司持續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,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: | (1) | 誠信、負責、創新並具決策力,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。 |
(2) | 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。 | |
(3) | 預期該成員之加入,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、協同、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會。 | |
(4) | 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、會計與稅務、財務金融、 法律。 | |
(5) | 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,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,能有效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。 | |
4. | 本公司同時明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,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、職責認知、營運之參與、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、專業職能與進修、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,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,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,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。 |